省政府是國務院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,對省人民代表大會和國務院負責并報告工作,由省長、副省長、秘書長、各廳廳長、各委員會主任,省外事辦公室主任組成。省政府實行省長負責制。省政府秘書長在省長領導下,負責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,省政府設辦公廳,由秘書長領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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